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江门市宇豪塑料有限公司年产PVC颗粒5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决议,为表现揭露、公平的准则,强化大众参加,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如有定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求人及有关好坏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议提出听证请求。
项目占地面积155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年产PVC颗粒500吨
1.出产过程中发生的有机废气经“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处理合格后高空排放。
3.经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地布局和采纳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处理办法防治噪声污染。
4.日子废物交由环卫部分一致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外售给专业物资收回企业收回使用;废活性炭、废油渣等归于危险废物,定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收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