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就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光伏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欢迎合乎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光伏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最高限价:采用按光伏电站单位装机容量W做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最高单价限价为3.5元/W,综合单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最终按光伏电站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拟采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设备并安装,采购金额约不超过21万元,详见下表。
所采用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设备应为主流市场定型的成熟产品。技术参数一定要满足或优于以下要求:
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具体由供应商根据建群村委员会的屋顶可装面积和装机容量自行选择电池板规格型号,建议品牌为天合、英利、阿特斯、晶科、晶澳、韩华、海泰、海康,要求产品设备正常条件下常规使用的寿命不低于25年
采用组串式或集中式,要求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按不高于1.2:1的比例进行配置,建议品牌为华为、阳光电源、锦浪科技、固德威、上能电气、古瑞瓦特。其正常条件下常规使用的寿命不低于25年
由供应商根据屋顶类型自行选择适宜的支架形式、结构及形式和安装方法,如配重法和夹具法等,其中平屋顶光伏组件安装倾角宜在5°~10°(具体根据真实的情况可适当调整),除配重基础外支架材质应为铝合金、不锈钢或镀锌钢材。支架的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抗风能力应满足非极端天气下的户外经常使用要求。
(7)其他辅材:桥架、防雷接地、PVC电力护套管材、螺丝螺母螺帽等安装辅材,均应采用符合国家生产品质衡量准则的合格产品。
(8)针对太阳能电池板、并网逆变器和支架,中标人应在项目实施前将具体选型和配置情况告知建筑设计企业,在经得认可后方可实施项目。
光伏电站质量要求合格,相关设备设施须有厂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光伏电站设备从投入运行之日起,整体质保20年,在国家规定的光伏电站使用年数的限制内,中标人应确保其质量,因中标人原因致使光伏电站在合理使用年数的限制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非采购人原因引发的质量上的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电线日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维修最迟应在24小时内到场抢修。如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维修、抢修,或连续两次维修仍未能处理问题的,采购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备注: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供应商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
(1)本项目中建议的品牌已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其产品参数符合项目需求中的有关要求,论证依据的材料为:①检测报告、②技术白皮书、③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之列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开标一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以上同等材料,采购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认定新增品牌相关参数符合项目需求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以未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品牌参加项目投标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2)指标项中功能:为鼓励不一样的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光伏安装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报价中的单位装机容量价格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设备的成本(含安装部件、备品备件费)、运输(包括卸货、二次搬运、现场保管)、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装卸、吊装费、脚手费、安装费(包括所有辅材)、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成品保护费、检测费、调试和并网验收、使用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含正式交付业主前的清洁保养费及必备的维修保养专用工具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以上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①所有设备、材料运抵采购人所在项目工地现场;②光伏电站项目并网接入应用系统的设计;③向供电公司申请并网的承载报告编制费;④光伏电站整体系统及全套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技术培养和训练、维保服务及所有相关的附属工程,直至完成采购人指定的任务工作以达至安全和规范的标准,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后并网发电,投入试运行并交付使用。根据采购人项目具体规划情况及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等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至工程完工验收期间的各种类型的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投标人一定要采用人民币投标报价。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相关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货物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最大限度地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联系电线)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光伏安装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报价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备注:报价文件正、副本各1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公司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最大限度地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03月18日14:30分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联系人:徐海燕,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联的费用售后不退。
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仔细地了解本项目施工内容,并对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进行认真勘查,供应商中标进场后不得对现场施工条件提出其他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要求。
2、质量要求:产品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标准,本项目光伏安装质量要求合格,相关设施设备须有厂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且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正常。
3、验收要求: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符合采购要求,且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并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连续运行24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
4、安全生产:供应商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和环境按规定制作施工期场区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设施及设备标识标牌。
因供应商在施工生产的全部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项目管理: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规定对所在地的保险公司投保办理相关保险。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违法转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违约处理勒令供应商退场,并上报采购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赔偿因其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6、合同工期:2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如因供应商问题造成项目延期完成的,每延期一天从合同价中扣款1000元。
7、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指定位置交货、安装,确保正常使用。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预算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1)成交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方案做全面设计,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变压系统、配电装置、主控系统、接入系统、监控系统、电缆及接地、系统布置等。设计和技术文件必须经采购人认可。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有关要求组织设备采购、生产加工及现场安装施工。设备选型中的线缆、桥架、接地系统、监控系统、安装辅材、光伏支架系统等设备的具体数量标准,由成交供应商结合项目需求、本询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予以提供。成交供应商所用所有设备及材料进场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则的材料及产品进场。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材料的品质及技术方面的要求等标准供货、施工、安装、调试。
(3)如有需要,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验测试发现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成交供应商供货前必须就供货数量等与采购单位确认后,再进行供货,否则后果自负。在中标人供货安装好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6)验收要求: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符合采购人需求,且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
(7)质保及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内系统设备的维护、维修、调运、更换及配套的备品备件等相关内容。
(8)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因质量、施工、安装等问题而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安装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实施工程单位的规定,督促现场实施工程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装的人身安全,电焊、电工等有关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可以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询价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有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询价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能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确认或者制定询价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成交结果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询价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并网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资金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70%,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设备正常运行满两年后付清。
我单位参加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光伏项目(项目名称)报价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名称为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光伏项目的询价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报价,并作如下承诺:
3.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在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资格审核检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5.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6.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询价文件予以处理。
7、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以及报价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愿意接受采购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公司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光伏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详细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注:按所属企业类型选择填写);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注:按所属企业类型选择填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制股权的人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响应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在系统中上传此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规模的公司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合乎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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