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引进人才力度,深入推动人才强旗战略,更好地服务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吸引人才、广纳群贤,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全旗计划引进人才24名,详见《2024年度喀喇沁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第二批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 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双”建设高校名单中42所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高校(学科)建设院校(除上述42所高校外105所)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前置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不含专升本人员。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符合有关要求。
4.喀喇沁旗地区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录用或聘用文件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引进计划人数或取消引进计划。
应聘人员携带填写完备的《报名表》(应聘人员签字需手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及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6室报名。引进岗位要求为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主要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引进人才工作报名至办理聘用手续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面试工作由喀喇沁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由面试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人选。
面试组按7人制设置。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如需加试,加试人员使用同一套面试加试题。面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对实际参加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语种为国家通用语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重视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信息。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喀喇沁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做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否则不予递补。
喀喇沁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否则不予递补。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出详细的调查,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引进;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喀喇沁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能延续,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否则不予递补。
(一)引进人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引进人才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规办事。违反引进人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旗纪委监委对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参与监督,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做到引进人才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公正。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问题导致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未尽事宜请咨询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电线年度喀喇沁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第二批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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